萍乡市妇幼保健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改造项目-医院信息化系统改造项目第三方代理机构招标采购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邀请公告
第二章 采购项目需求
第一章 邀请公告
萍乡市妇幼保健院因采购的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拟对萍乡市妇幼保健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改造项目-医院信息化系统改造项目第三方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现将邀请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萍乡市妇幼保健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改造项目-医院信息化系统改造项目第三方代理机构
二、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代理服务单位需在江西省公共资源采购网、萍乡市财政局、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完成备案;
(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报名材料
(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提供上一年度的已审计财务报表或者资信证明;
(三)提供公司简介、办公场所(4张室内彩色照片和1张公司大门位置的彩色照片)及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提供不少于5人的执业人员清单及相应的培训或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提供开标当月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当月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六)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西省公共资源采购网、萍乡市财政局、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备案资料;
(七)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并打印记录盖章。
以上提供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报名服务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院方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应将报名材料胶装成册后密封,并在封装袋上注明报名服务类别、服务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报名服务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或盖章。
四、遴选办法
遴选工作在萍乡市妇幼保健院纪委的监督下完成。
(一)报名结束后医院有关部门将根据报名资料可选择对未合作过的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考察和了解相关情况。
(二)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详见附件),在满足遴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遴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评出报名服务单位排序。评分专家由萍乡市妇幼保健院集中采购科、信息科、监审科工作人员到萍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随机抽取5名,经抽取的专家对每个报名服务单位的报名材料进行评分,所有专家的评分取平均值,得分最高入选。将遴选情况上报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在医院官网中公布入选名单,不再作另行通知。
五、入选服务单位的义务
(一)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根据医院提供的招标(采购)要求及时、高效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合法、合规性负责。
(二)依照萍乡市财政局批准的采购方式按有关法定程序进行采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采购程序进行操作,优选合格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的重要事宜,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与院方沟通协商。
(三)招标代理机构须在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内把合同签订的资料送至院方;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备案表、招标文件、开标评标过程纪要、评标报告、投标书、合同等有关资料胶装成册,编制两份归档资料交至院方。
(四)招标代理机构应对政府采购活动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可能会影响采购工作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严禁以任何方式泄漏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活动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五)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存、管理采购活动的有关文件,保存的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十五年。
(六)入选的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拒绝医院委派的代理任务。
六、费率及结算方式
医院委派的代理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含项目论证开标专家评审费),具体收费标准参照下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中标金额(万元) | 服务类 |
50以下 | 1.5% |
50(含)-100 | 1.2% |
100(含)-500 | 0.64% |
500(含)-1000 | 0.36% |
1000(含)-5000 | 0.2% |
实行动态管理,对招标质量不好,效率不高,服务意识淡漠,医院满意度不高,泄漏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活动有关的信息和资料,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代理机构,经医院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批准,医院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七、入选服务单位管理办法
入选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将对其清退,对医院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对承揽的项目持消极态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
2.未经萍乡市妇幼保健院同意分包承包业务或违法转包的;
3.在执行业务过程中,故意向他人泄露保密材料,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4.入选后采用挂靠经营的;
5.无故放弃入选资格的;
6.入选后资质变化不能符合要求的;
7.通过隐瞒、伪造、涂改、假借、挂靠等弄虚作假的非法手段取得入选资格的;
8.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的。
八、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资料,院方不予受理。
(二)报名及资料送达地点:萍乡市妇幼保健院(文昌路66号)6号楼502集中采购科。
(三)联系人:马莉 联系电话:13879965565
萍乡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4月17日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 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萍乡市妇幼保健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改造项目-医院信息化系统改造项目第三方代理机构 | 1 | 家 |
二、评分标准
评分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价格 部分 (20分) | 报价采用要约价方式,即招标代理机构承诺以具体委托的单个项目金额为计费依据,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计费文件打折后收取服务费,具体以此次项目委托合同为准。 响应该条款得20分,未响应该条款属于无效投标。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不提供不得分。 | 20分 |
技术 部分 (20分) | 一、内部控制制度 提供现行的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①保密制度②财务人事管理制度③招标文件审定制度④开评标组织制度⑤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1.合理、科学、完整的每项计2分; 2.较合理、操作性较强、较完整的每项计1.7分; 3.欠合理、科学、不够完整的每项计1.3分 4.未提供的计0分 评审依据:提供内部控制制度,缺项不得分。 | 10分 |
二、服务方案 根据采购要求,详细描述包括但不限于:①总体服务方案②工作流程③信息化使用方案④质疑投诉处理方案⑤资料归档方案。 1.合理、科学、完整的每项计2分; 2.较合理、操作性较强、较完整的每项计1.7分; 3.欠合理、科学、不够完整的每项计1.3分; 4.未提供的计0分 评审依据:提供服务方案,缺项不得分。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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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60分) | 一、投标人业绩(30分) 1.投标人自2020年4月1日起至今,每代理完成过一个采购预算或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含)以上信息化系统项目的得5分,本项最多计20分。 2.投标人自2020年4月1日起至今,每代理完成过一个采购预算或招标控制价500万(含)至1000万元信息化系统项目的得2.5分,本项最多计5分。 3.投标人自2020年4月1日起至今,每代理完成过一个采购预算或招标控制价200万(含)至500万元信息化系统项目的得1.5分,本项最多计3分。 4.投标人自2020年4月1日起至今,每代理完成过一个采购预算或招标控制价200万元以下的信息化系统项目的得1分,本项最多计2分。 评审依据:提供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网或者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招标公告、结果公示截图和代理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 30分 |
二、投标人荣誉(6分) 1.投标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政府采购相关奖项或荣誉的得6分; 2.投标人获得市级政府采购相关奖项或荣誉的得3分。 评审依据:提供奖项证明材料。 | 6分 | |
三、投标人信誉(6分) 投标人每获得一次萍乡市政府采购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评价A级的得3分,B级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 评审依据:提供萍乡市财政局官网截图。 | 6分 | |
四、人员配置(13分) 本项目拟派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团队负责人1人,团队人员都需具有政府采购从业证书: 1.团队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的得7分。 2.在满足团队人员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具有政府采购从业证书人员加1分,本项最多加3分。 3.团队人员(除团队负责人)中每有一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类证书的加1分,本项最多加3分。 评审依据:提供团队人员清单、政府采购从业证书、职称证书、注册类证书复印件。以上人员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 13分 | |
五、服务承诺(5分) 投标人承诺接到招标人电话1小时内到达服务现场的得5分;承诺1小时至2小时内到达服务现场的得3分;未承诺或承诺2小时以上的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 5分 |